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交易協議
甲方:投資人
乙方: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服務網站:www.lele13.com
甲、乙雙方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交易服務及其他相關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釋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電子交易服務:是指乙方按照本協議的規定,為投資人(甲方)提供的,通過富榮基金網上交易系統下達交易指令、進行信息查詢等方面的服務。
2、投資人(甲方):指依照乙方所管理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的規定,通過乙方提供的電子交易系統進行電子交易的投資者。目前僅指個人投資者。
3、基金賬戶:指基金注冊登記人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乙方所管理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份額變動情況及基本資料的賬戶。
4、交易賬戶:是指甲方開立的記錄其通過乙方電子交易系統買賣乙方所管理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及份額變動情況的賬戶。
5、基金認購:是指開放式基金設立募集期內,甲方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6、基金申購:是指開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甲方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7、基金贖回:是指開放式基金成立之后的存續期內,持有基金份額的投資人要求乙方將其持有的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8、基金轉托管:是指甲方將其持有的基金份額從一個銷售機構的交易賬戶轉入另一個銷售機構的交易賬戶的行為。
9、基金轉換:是指基金存續期間,甲方向乙方提出申請將其原持有基金(下稱“轉出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乙方管理的其他基金(下稱“轉入基金”)的基金份額的行為。
10、基金份額凈值:是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后的價值。
11、T日:是指投資者提交有效交易申請所在的工作日。
12、T+n日:是指T日后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13、工作日: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4、開放日:是指為甲方辦理基金業務的工作日。
15、富榮基金網上交易系統:是指網址為www.lele13.com的基金交易系統。
第二條 服務內容
協議所述電子交易服務的內容包括賬戶開立、賬戶資料變更、認購、申購、贖回、轉換、交易撤銷、分紅方式變更、交易密碼修改、相關信息查詢及其他業務。
第三條 風險提示
1、甲方在申請使用乙方電子交易系統時,已完全了解以下內容:
(1)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2)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交易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3)基金分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人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人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4)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5)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是定期定額投資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6)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2、甲方自愿申請使用乙方電子交易系統,并被認為已經完全了解電子交易的風險,并能夠承擔由此可能帶來的損失。
3、乙方已最大限度地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護甲方資料和交易活動的安全。盡管如此,本著對客戶負責的態度,乙方在此鄭重提示甲方進行電子交易仍然存在風險,該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聯網(包括移動互聯網,以下統稱為“互聯網”)是全球公共網絡,并不受任何一個機構所控制。數據在互聯網上傳輸的途徑不是完全確定的,可能會受到非法干擾或侵入。
(2)在互聯網上傳輸的數據有可能被某些未經許可的個人、團體或機構通過某種渠道獲得或篡改。
(3)互聯網上的數據傳輸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現延遲,或因其他原因出現中斷、停頓或數據不完全、數據錯誤等情況,從而使交易出現延遲、中斷或停頓。
(4)互聯網上發布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分析、預測性的參考資料)可能出現錯誤并誤導包括甲方在內的投資人。
(5)甲方的電子交易身份可能會被泄露或仿冒。
(6)甲方使用的計算機、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設備(以下統稱“電子設備”)可能因存在性能缺陷、質量問題、病毒、硬件故障及其他原因,而對甲方的交易時間或交易數據造成影響,給甲方造成損失。
(7)由于甲方的電子設備應用操作能力或互聯網知識的缺乏,可能對甲方的交易時間或交易數據造成影響,給甲方造成損失。
(8)因甲方自身的疏忽造成賬號或密碼泄露,可能會給甲方造成損失。
(9)由于不可抗力導致的其它風險。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甲方已經了解并完全理解使用電子交易可能遭受的風險,并自愿承擔該種風險及其可能導致的損失。
2、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協議中包括乙方免責條款在內的所有條款,并已準確理解其含義。
3、甲方確認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接受乙方所管理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業務規則的所有內容及規定。甲方自愿通過乙方的電子交易系統辦理基金業務,并承諾上述業務視同甲方親臨乙方柜臺辦理。
4、甲方保證用于投資乙方所管理基金的資金來源合法,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保證所輸入的信息真實、準確和有效并對此承擔責任,如有變化,甲方應及時變更相關資料。因甲方未能及時變更有關資料所可能導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承諾獨立使用本合同規定的電子交易服務,不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利用該系統從事基金代理買賣業務并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7、甲方確保其用于電子交易的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對于因甲方的設備故障、通訊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甲方應自行承擔其交易密碼及銀行卡支付密碼的保密義務。凡是使用甲方密碼所進行的一切委托,均被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托。甲方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原因而致使密碼失密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9、甲方在發現或有理由認為存在未被授權的人正在或可能使用其賬號、密碼時,應立即與乙方聯系,甲方承諾采取相應的保護、防范措施。
10、甲方承諾不以任何方式攻擊乙方網絡或破壞乙方系統,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11、甲方對其各項委托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而使乙方遭受的損失。
12、甲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義務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3、甲方不使用信用卡及任何種類的銀行卡進行透支買賣乙方所設立、管理的基金,否則引起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14、甲方承諾乙方保留或所得到的電子交易數據為甲方交易行為唯一有效證據,并承認其等同于書面簽署之法律文件之效力。
第五條 乙方承諾
1、乙方遵守法律法規,并愿意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的約束。
2、乙方提供的電子交易系統的系統安全、數據備份和故障恢復措施符合監管機關的規定。
3、對甲方委托的電子交易,乙方對相關電子數據進行保留并作為甲方交易行為的證明。乙方對甲方的賬戶資料、委托事項負有保密義務,除對甲方賬戶資料、委托事項進行核查校驗、征信調查之特定目的,或為甲方提供綜合化服務之需要而必須向乙方認為必要的業務合作機構披露前述信息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透露甲方在乙方登記的任何資料。但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關司法機關、行政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關資料不在此限。
4、乙方在本協議生效當日,為甲方開通協議約定的服務。
第六條 特別提示
1、電子交易協議的簽署提示:
甲方通過乙方電子交易系統進行電子交易業務前必須與乙方簽訂本協議。簽訂指甲方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點擊勾選“我已認真閱讀《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交易協議》”字樣,代表甲方已仔細閱讀并理解本協議,完全接受其法律約束力,效力視同為甲、乙雙方簽字蓋章。
2、業務確認提示:
甲方提交的開戶申請分為基金賬戶開戶和交易賬戶開戶。交易賬戶和基金賬戶開戶于T+1日經注冊登記部門確認后方可確認成功與否。甲方T+2日可以通過電子交易系統查詢確認結果。甲方的交易申請與開戶為同一天或于開戶次日提交的,交易申請是否成功取決于基金賬戶開戶是否成功。當基金賬戶開戶失敗時,交易申請也將失敗。
3、設備提示:
甲方應具備電子交易所必需的設備。
4、交易密碼提示:
甲方在注冊富榮基金網上交易系統的過程中需完成銀行賬戶驗證方為成功開通乙方的電子交易,在此情況下,甲方的電子交易系統登錄密碼為在銀行驗證通過后設置的交易密碼,非之前設置的體驗密碼。
5、委托提示:
甲方通過電子交易系統提交的委托,以乙方的系統記錄為準。
6、委托受理時間提示:
認購期內,基金當日申請的受理截止時間以相關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為準,如甲方T日截止時間后提交委托申請,則乙方視甲方的委托申請為T+1日的申請,但委托申請中選擇當日為有效期的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開放日,基金當日委托申請的受理截止時間為15:00,如甲方15:00后提交委托申請,則甲方的委托申請按T+1日的申請處理,但委托申請中選擇當日為有效期的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甲方委托申請的時間以乙方系統自動記載時間為準。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因下列情形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地震、火災、臺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子設備故障。
2、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黑客或病毒等問題造成委托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3、法律、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不可控制的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導致甲方損失的。
4、因通訊、網絡中斷、堵塞等情況致使無法及時通過約定的委托手段下達申請委托時導致甲方損失的。
5、因甲方設備或通訊故障或設備未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致使乙方未能按時或及時收到甲方申請信息,或者乙方收到的甲方申請信息不完整而導致甲方損失的。
6、因甲方對設備的錯誤操作和對有關信息的錯誤理解導致甲方損失的。
7、因甲方的故意或疏忽導致交易密碼或銀行卡支付密碼泄露或遺失,由此導致甲方損失的。
8、因黑客攻擊、電子病毒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交易密碼等重要信息泄露或遺失,由此導致甲方損失的。
9、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乙方免責事項。
第八條 協議生效及變更
1、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保留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刪除或增加的權利。乙方修改、刪除或增加本協議內容,將以書面形式將該事項登載于乙方的網站及營業場所或以其他乙方認可的方式通知甲方。
2、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業務規則等發生變更,本協議與之不適應的內容和條款自行失效,并按照變更后的相關法律文件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甲方在網上開戶申請時,點擊勾選 “我已認真閱讀《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交易協議》”字樣,即視為對本協議的簽署。
4、本協議在下述情況之一發生時終止:
(1)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同意終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撤銷本協議項下設立的交易賬戶。
(4)乙方不作為甲方認購、申購基金或甲方所持有基金的管理人。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6)一方違約,另一方書面通知對方提出解除本協議。
(7)甲方通過柜臺或網上方式取消電子交易方式。
(8)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約定的其它情形。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地:深圳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提示:
建議投資人充分了解電子交易的風險及本協議免責條款的含義,謹慎考慮以決定是否選擇電子交易申請及簽訂本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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